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工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3-27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公  告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是河南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承担着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推进理论创新、弘扬中原文化、建设新型智库等重任。经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现将博士后研究人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科及指标数

  招收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哲学、文学及我院其它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5—8名。

  二、招收条件

  1.申请人员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7月以来毕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未做过博士后,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我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发展需要。

  2.科研能力强。 2014年1月1日至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源刊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博士后待遇

   (一)在创新实践基地期间待遇

    1.在站期间人事档案转入我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和本院正式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每年发放适当博士后津贴; 家不在郑州的,每月为其提供适当租房补贴。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适当发放博士后津贴。我院科研人员在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除享受原有工资、福利等待遇外(须完成院规定的科研任务),每年适当发放博士后津贴。在国家政策许可情况下,合作导师可根据合作研究情况,适当给予补助。

    3.科研启动费:为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对来豫进行合作研究的博士后,鼓励其出站后留豫工作,并加大培养支持力度,提供一定数额的博士后留豫工作安家费。

    5.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院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特别资助15万元)。对于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将同时进行配套资助。

    6.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河南省启动了“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项目申报的方式进行资助,一等10万元,二等6万元,三等3万元。对省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院将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7.科研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基本科研任务之外,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取得的成果、专利等,按照院当年的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8.子女上学:博士后在创新实践基地研究期间,院协调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9.被退站的博士后人员,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二)博士后出站后留院工作的待遇

    对于博士后在创新实践基地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留院工作,留院待遇按照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

    1.个人申报: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两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2.提交材料:

《   博士后申请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一式四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skyrsc@126.com)、两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的《专家推荐信》;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博士学位论文及主要成果(著作、教材、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及获奖证书等);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政治思想鉴定(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并盖章);留学博士须提交国外学历证书原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调查)。

     五、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源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doc

专家推荐信.doc


    电话:0371-63690990

    Email:hnskyrsc@126.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博管办(1号办公楼536室)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