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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4-0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的意见》(豫人社﹝2010﹞35号)、《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通知》(平发〔2010〕10号)实施“777专业技术人才计划”的文件精神,按照《平顶山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671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平人社专技〔2013〕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在德、能、勤、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和省内外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应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市级科技进步或市级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3.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4.以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以通讯作者名义独立完成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收录3篇以上或被CN级学术期刊收录5篇以上;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省或省三大赛或全动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7.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同行专家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无主管企业和市管大中专院校可直接推荐。

非公有制(民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委会评审,经集体研究后,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用本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和推荐指标推荐人选。首先从符合条件的具有学术技术带头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同时注意推荐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推荐在科研、教育、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结合脱贫一线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下三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一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长期扎根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三是尼龙新材料、电气装备、新能源、绿色食品的非公领域产业创新人才。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地、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做好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671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目标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好各县(市、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四)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对象。

四、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正式文件)。包括人选推荐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公示时间等,并随附公示证明材料(网上公示的,提供显示网站地址的网页截屏复印件;现场公示的,提供公示现场照片)。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证件:①身份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③聘任证书、④最高学历证书、⑤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表、⑥近三年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不能申报),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份及复印件1份。

(五)推荐人选五年内出版的论著、论文原件,并提供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1份。

(六)填好并盖章的《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民主推荐候选人选汇总表》、《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各1份,《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2份(需2名同行专家推荐)。同时上报电子版。

(七)需要装订的复印件,都要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所属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审核人需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否则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袋上注明“2020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申报材料”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县(市、区)或市直机关名称。

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平顶山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

五、组织领导

(一)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要严按照据推荐条件确定人选,把那些业绩突出、专家认可、群众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

受理材料时间:2020年05月18日—05月22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报地点: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新城区行政审批综合楼548房间)。

联系电话:2979956、2979959

电子邮箱:pdszjk2010@126.com


附件1:2020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2020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上报材料时间安排表.doc


2020年4月3日